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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使用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的场合

2018-07-29 0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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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是净资产收益率的两个不同的计算指标。那么,它们之间使用的情况有所不同。今天找法网小编为大家介绍,应使用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的场合有哪些?

  应使用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的场合

  在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计算公式中计算出的指标含义是强调年末状况,是一个静态指标,说明期末单位净资产对经营净利润的分享,能够很好的说明未来股票价值的状况,所以当公司发行股票或进行股票交易时对股票的价格确定至关重要。另外全面摊薄计算出的净资产收益率是影响公司价值指标的一个重要因素,常常用来分析每股收益指标。

  从企业外部的相关利益人股东看,应使用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计算公式中计算出的净资产收益率指标,只是基于股份制企业的特殊性:在增加股份时新股东要超面值缴入资本并获得同股同权的地位,期末的股东对本年利润拥有同等权利。正因为如此,在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与格式准则第二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中规定了采用全面摊薄法计算净资产收益率。全面摊薄法计算出的净资产收益率更适用于股东对于公司股票交易价格的判断,所以对于向股东披露的会计信息,应采用该方法计算出的指标。

  应使用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场合

  从经营者使用会计信息的角度看,应使用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中计算出的净资产收益率指标,该指标反应了过去一年的综合管理水平,对于经营者总结过去,制定经营决策意义重大。因此,企业在利用杜邦财务分析体系分析企业财务情况时应该采用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另外在对经营者业绩评价时也可以采用。

  由此可见,有些场合必须使用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有些场合使用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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