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证券化咨询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关于证券公司欺诈诱导消费者,交上钱之后就不管不问了,还给你一份证券的合同,让我买的股票也不管了,找人也找不到了。两次交钱一共四万多,股票也被套着,很是气氛,找他们理论也把我从群里移出来了,现在我该怎么办,请律师指点。谢谢!

消费者维权
2019-07-30 16:40:50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一般来说是上市公司在某个证券交易所上市。
    1、证券交易所是依据国家有关法律,经政府证券主管机关批准设立的集中进行证券交易的有形场所。在我国有四个: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香港交易所,台湾证券交易所。
    2、中国因为证券交易所并非公司而是一个政府机构,因此是不能上市的。只有经过转型,使其成为股份制公司时,才有上市的资格。
    经过上市,证券交易所可以直接融资,并得以发展。
    同时成为了上市公司也使得证券交易所的各种举动受到社会和民众的监督。而中国在这个方向上的路途还非常遥远。制度的不兼容是很大的问题。
  • 参考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七十九条 禁止证券公司及其从业人员从事下列损害客户利益的欺诈行为:
    (一)违背客户的委托为其买卖证券;
    (二)不在规定时间内向客户提供交易的书面确认文件;
    (三)挪用客户所委托买卖的证券或者客户账户上的资金;
    (四)未经客户的委托,擅自为客户买卖证券,或者假借客户的名义买卖证券;
    (五)为牟取佣金收入,诱使客户进行不必要的证券买卖;
    (六)利用传播媒介或者通过其他方式提供、传播虚假或者误导投资者的信息;
    (七)其他违背客户真实意思表示,损害客户利益的行为。欺诈客户行为给客户造成损失的,行为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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