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证丢了可以补办,补办的流程为权利人向原发证机关备案,申请补发新证、在当地报纸上进行公告,公告期结束后没有人有异议的,原发证机关注销原土地证书,补发新证书。
国有土地使用证丢了可以补办。找法网提醒您,土地证书遗失或者损毁的,土地权利人应当及时向原发证机关备案,申请补发新证,在当地报纸上进行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无异议的,原发证机关注销原土地证书,补发新证书。
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资料需要的材料如下:
1.土地登记申请书;
2.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个人身份证明或者户籍证明;
3.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材料(政府材料);
4.初始登记颁发的土地证书;
5.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
6.建设用地批准书(土地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
7.批准用地缴税费发票或有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付凭证。
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的流程如下:
1.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首先要准备好需要的材料,然后去国土资源局提出登记申请;
2.对土地登记申请人进行土地的调查、核实以及测量等,确定土地的情况和申请人的登记情况是否有出入;
3.经核实没有出入的,批准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规定,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