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国有土地使用证注销的情形

2018-12-27 16:31
找法网官方整理
浏览 9898

  我们知道,根据我国目前的土地制度,土地要么属于国家要么属于集体,在特殊情况下政府是可以将土地收回的或者注销的。想必很多人都想要了解,注销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条件是什么?国有土地使用证注销的情形有哪些?国有土地使用证被注销怎么办?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国有土地使用证注销的情形

  一、注销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条件

  (一)出具书面申请和土地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为个人的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三)申请人为单位应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土地登记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上述材料中的复印件须加盖申报单位的公章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一致”;

  (四)原土地证书;

  (五)政府批文或土地权利终止的有效文件。

  二、国有土地使用证注销的情形

  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被全部征用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属成员达成建制转为城镇居民的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

  2、国家组织移民,农民集体成建制迁移后不再使用的原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

  3、因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土地权利灭失的土地使用权或者土地所有权注销登记。

  4、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国有土地注销登记。

  5、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或者租赁期限届满后未申请续期或续期申请未获批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

  6、土地他项权利终止的土地他项权利注销登记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部门可以决定撤销全部或部分已核准的登记事项:

  1、当事人在申请登记时隐瞒真实情况或以伪造有关证件等欺骗手段获准登记的;

  2、核准登记事项错误或不当的。

  三、国有土地使用证被注销怎么办

  1、撤销核准登记的决定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当事人对撤销核准登记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国有土地使用证注销登记,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完成,需进行地籍调查的宗地,另加20个工作日。如果在有效期内未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申请行政复议,政府可以注销国有土地使用证。

  以上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国有土地使用证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国有土地使用证注销的情形有六种,一旦土地使用证被注销了之后,那么原先的土地使用者就不能再使用该土地。若您有其它问题,可以登录找法网的官方网站,免费咨询我们的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文章内容提及知识不够全面,如情况复杂请尽快咨询律师。
展开全文
大家都在问
国有土地使用证被注销了能恢复吗?
  如何办理土地使用证?  一、土地使用证证书  土地使用证证书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土地使用证内各项数据和编号,如单位名称、四至、土地数量、位置、土地变更等,必须与土地登记表相一致。土地使用证附图可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底图或地籍图透绘获得。随着面积和界线的变更,附图也应作相应改动。  国有土地使用证由国家土地管理局统一监制,市、县人民政府颁发,土地管理机关填写,发给依法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并由其保存。其主要内容包括:①土地使用者名称、地址、图号、地号、用途、批准使用期限、四至、填发机关签章、年、月、日。②城镇土地使用中用地面积,其中建筑占地,共有使用权面积,其中分摊面积,土地等级;农村土地中土地总面积,其中地类面积。③备注。④变更记事。⑤附图以及证书的编号等。  二、如何办理土地使用证:  1、房屋转让连同土地使用权转移,需提交房屋买卖协议、房照、原土地使用证。  2、房屋连同土地使用权继承,赠与需提交房照、原土地使用证、公证书或使用权人亲笔签名协议与街道证明。  3、新建房屋土地登记需提交土地和规划部门建房批件。  4、土地证书遗失或者损毁的,土地权利人应当及时向原发证机关备案,申请补发新证,在当地报纸上进行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无异议的,原发证机关注销原土地证书,补发新证书。  5、买卖分宗、继承、赠与分宗须双方共同到局办理。  6、委托代办除提交上述资料外,还须提供委托人签名盖章的委托书。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网 在线
7x24小时在线 平均5分钟响应
继续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