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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定义

2018-07-24 1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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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私募基金在我国投资市场上已经受到更多人的认可,并且为很多想要投资的人提供了一种投资途径,由于私募基金涉及的内容比较广泛,因此国家对私募基金公司的设立有严格要求,不仅设立资本比较多,还要有专业的私募基金管理人,那么,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定义及职责是什么?接下来,就让找法网小编为大家进行解答吧。

  一、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定义

  私募基金管理人,是指凭借专门的知识与经验,运用所管理基金的资产,根据法律、法规及基金章程或基金契约的规定,按照科学的投资组合原理进行投资决策,谋求所管理的基金资产不断增值,并使基金持有人获取尽可能多收益的机构。

  基金管理人在不同国家(地区)有不同的名称,例如。在英国称投资管理公司,在美国称基金管理公司,在日本多称投资信托公司,在我国台湾称证券投资信托事业。但其职责都是基本一致的,即运用和管理基金资产。

  二、私募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基金管理人的职责主要有:按照基金契约的规定运用基金资产投资并管理基金资产。及时、足额向基金持有人支付基金收益。

  保存基金的会计账册,记录15年以上。编制基金财务报告,及时公告,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及每一基金单位资产净值。基金契约规定的其他职责。开放式基金的管理人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契约的规定,及时、准确地办理基金的申购与赎回。

  基金管理人是基金资产的管理和运用者。基金收益的好坏取决于基金管理人管理运用基金资产的水平,因此必须对基金管理人的任职资格做出严格限定,才能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只有具备一定的条件的机构才能担任基金管理人。

  各个国家或地区对基金管理人的任职资格有不同的规定,一般而言,申请成为基金管理人的机构要依照本国或本地区的有关证券投资信托法规,经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取得基金管理人的资格。

  审核内容包括:基金管理公司是否具有一定的资本实力及良好的信誉,是否具备经营、运作基金的硬件条件(如固定的场所和必要的设施等)、专门的人才及明确的基金管理计划等。

  通过上述的介绍,相信大家对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定义及职责是什么有了一定的了解,私募基金管理人在公司中所起的作用是非常重要的,其引领着公司的发展方向和经营目标,因此基金管理人的任职资格是比较严格的,只有具备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条件,才能担此重任,如此才能更好的维护投资者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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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基金管理人的职责是怎样的
设立私募基金管理公司的条件是:<br/> 1、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以货币资金实缴;<br/> 2、有符合规定的股东和公司章程;<br/> 3、有符合规定的拟任高级管理人员、业务人员;<br/> 4、其他条件。<br/> 法律依据:<br/>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第六条<br/> 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br/> (一)股东符合《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本办法的规定;<br/> (二)有符合《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章程;<br/> (三)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且股东必须以货币资金实缴,境外股东应当以可自由兑换货币出资;<br/> (四)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拟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从事研究、投资、估值、营销等业务的人员,拟任高级管理人员、业务人员不少于15人,并应当取得基金从业资格;<br/> (五)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br/> (六)设置了分工合理、职责清晰的组织机构和工作岗位;<br/> (七)有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监察稽核、风险控制等内部监控制度;<br/> (八)经国务院批准的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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