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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一下假如在一个企业中原先是有股份的,可这一企业上市前将我的股权收购了,我有木有方法再投诉。

股权
2020-01-25 11:10:3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流程为:

    一、成立股权收购专项工作组,开展初步调研,确定股权收购的目的,选择股权收购的意向目标公司,起草、洽谈、签订股权收购框架协议;

    二、成立调查小组,对出让方、担保方、目标公司的重大资产、资信状况进行尽职调查,收集相关资料;

    三、组织相关专业人员进行分析、论证股权收购在经济、法律方面的可行性,防范各种风险;

    四、委托可靠的资产评估价格对目标公司的资产及股权价值进行评估;

    五、与股权出让方的谈判,签订股权收购协议书;

    六、双方根据公司章程或公司法及相关配套法规的规定,提交各自的权力机构如股东会就收购事宜进行审议表决。

    七、收购合同生效后,双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资产转移、经营管理权转移手续,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应当依法办理包括股东变更登记在内的工商、税务登记变更手续。 企业选择适合的方式进行股权收购时还需要注意防范一定的风险,这不仅能够避免收购失败,更可以保护本公司以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 公司上市后的好处:
    1、上市可以募集资金,可以扩大公司的经营范围;
    2、可增加股东的资产流动性;
    3、对于提升公司的管理水平有着促进性作用;
    4、对于提升公司品牌有一定的作用,扩大了公司的知名度;
    5、上市公司后可以使用股票或者期权吸引并留住公司骨干人物,提高其忠诚度,并避免成为他日的竞争者;
    6、便于合并及收购,上市公司融资后,可以利用成本优势并购其潜在的竞争对手。
  • 依公司股票是否上市为标准,可将股份有限公司分为上市公司与非上市公司。上市公司是指所发行的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其授权部门核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
    非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未获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公司,有时泛指上市公司以外的所有公司。  上市公司因其股票可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而使其股票的流通性及变现能力极强,这不仅能使投资者通过买卖股票的行为进入或推出资本市场以达到获取资本利得或及时转移投资风险的目的,也可在一定程度上促使公司改善经营管理、接受公众及政府的监督。
      非上市公司因其股票不得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缺少稳定、畅通的流通渠道而使其股票的流通性及其变现能力受到影响。故上市公司往往比非上市公司更受投资者的青睐。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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