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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纵证券市场罪既遂处罚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2022-10-31 1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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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操纵证券市场罪既遂处罚标准的规定是对操纵证券市场的自然人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构成此罪的,实行双罚制。构成操纵证券市场罪的要件是主体为一般主体、主观上是故意等。

操纵证券市场罪既遂处罚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如何构成操纵证券市场罪

  一、操纵证券市场罪既遂处罚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操纵证券市场罪既遂处罚标准的规定是:一般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找法网提醒您,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如何构成操纵证券市场罪

  1.客体要件。本罪侵害了国家证券、期货管理制度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客观方面表现:

  (1)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

  (2)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期货交易,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

  (3)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或者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自买自卖期货合约,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

  (4)以其他方法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的。

  3.主体要件。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单位亦能成为本罪主体。

  4.主观要件。本罪主观方面由故意构成,且以获取不正当利益或者转嫁风险为目的。

  三、操纵证券市场罪刑法的立案标准

  1.单独或者合谋,持有或者实际控制证券的流通股份数达到该证券的实际流通股份总量百分之三十以上,且在该证券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联合或者连续买卖股份数累计达到该证券同期总成交量百分之三十以上的;

  2.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交易,且在该证券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成交量累计达到该证券同期总成交量百分之二十以上的;

  3.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且在该证券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成交量累计达到该证券同期总成交量百分之二十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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