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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设赌场罪的犯罪构成都有哪些

2022-12-23 10:20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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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设赌场罪的犯罪构成是,主体为一般主体,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以营利为目的,侵犯的客体是正常的社会管理秩序,客观万面表现为聚众赌博、以赌博为业的行为。

开设赌场罪的犯罪构成都有哪些,开设赌场罪量刑的标准

  一、开设赌场罪的犯罪构成都有哪些

  开设赌场罪的犯罪构成都有:

  1.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只要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2.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以营利为目的。即行为人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者一贯参加赌博,是为了获取钱财,而不是为了消遣、娱乐。

  3.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正常的社会管理秩序。

  4.本罪在客观万面表现为聚众赌博、以赌博为业和开设、经营赌场的行为。

  二、开设赌场罪量刑的标准

  找法网提醒您,开设赌场罪量刑的标准是,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开设赌场,违法所得达到5千,或者赌资累计达到5万,或者参赌人数达到20人,即构成犯罪。情节严重的,按照上述标准的六倍计算。

  三、聚众赌博罪和开设赌场罪的区别

  找法网提醒您,聚众赌博罪和开设赌场罪的区别:

  1.聚众赌博的规模一般较小,赌头通常利用自己的人际关系在小范围内组织他人参赌,聚众赌博行为中其成员相对固定,同时赌头也参与赌博;开设赌场具有一定的规模,参赌的人员众多。内部有严密的组织和明确的分工,有赌场服务人员在赌场内负责收费、记账、发牌或洗牌,有专人望风,参赌人员由赌徒介绍或熟人带路,才能进入赌场参赌。

  2.聚众赌博一般具有临时性、短暂性的特点,组织参赌人员在一次赌博结束后,下一次赌博又须再次组织。开设赌场具有持续性和稳定性特点,只要在其时间内、赌博人员来到赌场均能进行赌博活动。

  3.赌具的提供,聚众赌博中的赌具有时由召集者提供,有时由参赌者自带。开设赌场中的赌具一般由赌场提供。

  4.聚众赌博的赌博方式一般由参赌人员临时确定。开设赌场的赌博方式具有多样性,一般由经营者事先设定,提供筹码,有时还有一定的赌博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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