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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辞职后五险一金怎么处理

2018-07-25 1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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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都知道事业单位是指由政府利用国有资产设立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事业单位接受政府领导,是表现形式为组织或机构的法人实体。五险一金肯定会有的。那么,事业单位辞职后五险一金怎么处理呢?现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介绍。

  一、事业单位辞职后养老保险的处理

  职工由机关事业单位进入企业工作之月起,参加企业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单位个人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原有的工作年限视同缴费年限,退休时按企业的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其中,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在进入企业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根据本人在机关(或单位)工作的年限给予一次性补贴,由其原所在单位通过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转入本人的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所需资金由同级财政安排。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的规定,实行个人缴费制度前,职工的连续工龄可视同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可以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发放基本养老保险金。

  机关事业单位正式职工调入企业后,应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其原有的工作年限视同缴费年限;复员退伍军人、城镇下乡知识青年被招为合同制工人,且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的,其军龄及下乡期间按国家规定计算为连续工龄的年限,可视同缴费年限。

  二、事业单位辞职后医疗保险关系处理

  职工在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之间流动,在同一统筹地区内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不转移,跨统筹地区的基本医疗保险及个人账户随同转移。职工流动后,除基本医疗保险之外,其他医疗保障待遇按当地有关政策进行调整。

  三、事业单位辞职后失业保险关系处理

  职工由机关进入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之月起,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其原有的工作年限视同缴费年限期。职工由企业、事业单位进入机关工作,原单位及个人缴纳的失业保险费不转移,其失业保障按《人事部关于印关<国家公务员被辞退后有关问题的暂行办法>的通知》(人发199664号)规定执行。

  四、关于事业单位辞职后的公积金

  职工以辞职或解除劳动关系名义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公积金管理机构将进行销户处理,即你可以全部取出本人的住房公积金,在原工作单位的单位公积金帐户和个人公积金帐户将会销户。职工需要提供所需相关材料,经公积金中心审核,并开具付款凭证后,由银行支付住房公积金。

  事业单位辞职后五险一金怎么处理,找法网小编为大家介绍到这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事业单位辞职后五险一金处理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社保,另一部分是公积金。若大家对事业单位辞职后五险一金怎么处理还有什么不懂之处,可以在线咨询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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