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加盟咨询

今年4月,我和我的对方加入了麻辣热项目。当时加盟合同是她签的字,现在离婚了。我自己又开了麻辣热店。不是加盟。今天餐饮公司的人给我打电话,问我店一天的销售额是多少。我说加盟那家店已经辞职了。我现在做的是自己的。这是违反合同吗

离婚
2021-07-20 16:32:2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当加盟合同终止时,对加盟者而言,最重要的就是要取回保证金。此时,总部会检视加盟者是否有违反合约或是积欠货款,同时,总部可能会要求加盟者自行将招牌拆下,如果一切顺利且无积欠货款,总部即退还保证金。
    但若是发生争议时,是否要拆卸招牌往往成为双方角力的重点。某些总部甚至会自行雇工拆卸招牌,加盟者遇此情况,需视招牌原先是由何者出资而定。若由加盟者出资的话,那么招牌「物」的所有权就应归加盟者所有,总部虽然拥有商标所有权,但不能擅自拆除。
    若真想拆,就必须透过法院强制执行,如果总部自行拆除,即触犯了毁损罪。
  • 您好!协商不成的话,可以起诉
  • 可以协商或者根据合同约定的解决方式处理,包括仲裁或者起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