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加盟咨询

我和合作伙伴加入了一家店,加盟费是10万,押金是10万。上司是我的合作伙伴,签加盟合同的也是我的合作伙伴签的。当初他付了加盟费,我垫付了押金。我没有在加盟合同上签字。我现在不想做。押金单的原件在我这里。我有总公司发行的商品。这笔钱能否用押金单扣除。

2021-08-24 15:19:25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合同一旦确立,就不能随意撕毁或中途终止。但是,也有加盟双方不遵守合同的事件发生。合同中应明确规定,任何一方违反协议到什么程度,另一方有权终止合同。当然,也应写明违反协议的一方是否有机会弥补其过失,以避免合同终止的后果。
    一般来说,合同终止后,加盟者不能再使用总部所有的贸易商标、名称、各种标志和其它权利,在一定时期内也不得从事相类似的经营业务。
  • 离婚前签订的协议没有进行过公证,离婚前签订的离婚协议书无论是否公证都不会发生法律效力,在夫妻双方依据该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手续后,该离婚协议书才对双方发生法律效力。
      离婚协议书是否有效可以从以下几点确定:
      第一,离婚协议书是否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是否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
      第二,离婚协议书中的内容是否违反国家法律规定,是否侵害第三人合法权益;
      第三,夫妻双方依据该离婚协议书办理协议离婚手续。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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