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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的朋友共同开了店,我捐了5万,我的朋友捐了15万,但没有签合同,但口头对我说了30%,现在发现合作不高兴,我想退出,我能拿回我的本金5万吗?谢谢!

2020-06-01 09:56:2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合伙人退伙,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在利润分配法律规定为“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  由于退伙涉及到很多权利义务的分担建议详细咨询律师以避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或责任!

  • 1、合伙协议国家不干涉,是私下签订的。
      
    2、合伙协议是各方自愿签订,且不违反法律的,即具有法律效力。合伙各方均应当遵守。,根据《合伙企业法》第十九条 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修改或者补充合伙协议,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事项,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
  • 所谓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有利于满足社会需要,增加就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生产经营规模属于中小型的各种所有制和各种形式的企业。它的划分标准由国务院负责企业工作的部门根据企业职工人数、销售额、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此类企业通常可由单个人或少数人提供资金组成,其雇用人数与营业额皆不大,因此在经营上多半是由业主直接管理,受外界干涉较少。
  • 根据《合同法》第10条的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同时,《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1条亦规定: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中应当载明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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