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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为什么不能撤销

2018-07-25 1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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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都知道要约是可以撤销的,指要约人在要约生效后,使要约的法律效力归于消灭的意思表示。要约对应的就是承诺了,一个是发盘,一个是接盘。可是,相关法律规定,承诺是不能撤销的。那么,承诺为什么不能撤销呢?现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介绍。

  一、承诺为什么不能撤销

  要约可以撤回也可以撤销,但是承诺是不得撤销。

  承诺是要约的基础上作出来的意思表示,要约一经相对人承诺,产生的结果是合同成立。

  所以承诺不得撤销。合同成立只能寻求解除合同的途径。

  二、承诺是不能撤销的

  1、如果一般性的承诺已到达要约人,则合同已经成立并受法律保护,除非符合我国《合同法》第27条的规定,否则,该承诺是不能随意撤销的,合同应当履行;

  2、如果承诺是以不可撤销形式作出的,应视为承诺人放弃了撤销权,所以根据意思自治原则,即使根据我国《合同法》第27条规定也不能行使撤销权;

  3、法律保护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对非真实意思表示的承诺,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合同法》等相关规定,如有法定事由,即有欺诈、胁迫、显失公平、重大误解等情形存在时,合同可以被依法撤销,当然作为合同表现形式(或合同成立表现形式)的承诺(包括不可撤销的承诺)也可以被依法撤销,应注意的是:行为人自己撤销与依法撤销承诺是有区别的。

  三、承诺的生效

  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承诺生效的时间以到达要约人时确定。所谓到达,指承诺的通知到达要约人支配的范围内,要约人是否实际阅读或了解承诺通知不影响承诺的效力。若承诺不需要通知,则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当受要约人作出承诺的行为时承诺生效。

  承诺迟延和承诺撤回一般不发生承诺生效的效果。

  承诺迟延是指受要约人未在承诺期限(要约人规定;未规定期限在合理期限内)内作出承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的,要约人可承认其有效,但要约人应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若受要约人不承认其承诺,迟到的承诺为新发起的要约。

  承诺撤回是受要约人在发出承诺通知以后,在承诺正式生效之前撤回其承诺。承诺撤回必须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时,才能生效。

  要约可以撤回也可以撤销,但是承诺是不得撤销;承诺是要约的基础上作出来的意思表示,要约一经相对人承诺,产生的结果是合同成立;所以承诺不得撤销。合同成立只能寻求解除合同的途径。以上就是承诺为什么不能撤销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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