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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约与承诺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2022-05-06 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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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约的构成要件是由特定当事人作出、具有订立合同的主观意愿、要约的内容要明确具体、要约对象为相对人。而承诺的构成要件是针对要约人作出、承诺与要约的内容一致、承诺期限为要约的存续期间、承诺应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要约与承诺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一、要约与承诺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要约的构成要件:

  1、要约必须由特定的当事人作出;

  2、要约必须向相对人作出;

  3、要约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主观目的;

  4、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

  承诺的构成要件:

  1、承诺必须有由约人作出;

  2、承诺必须向要约人作出;

  3、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否则,视为拒绝原要约,并构成新要约;

  4、承诺必须在要约的存续期间内作出;

  5、承诺的方式必须符合要约规定。

  注意:

  承诺是受要约人的意思表示。即受约人同意接受要约的全部条件而与要约人成立合同。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承诺的法律效力在于,承诺一经作出,并送达要约人,合同即告成立,要约人不得加以拒绝。


要约与承诺的构成要件

  二、要约与承诺是什么意思

  1、合同的要约:要约简单地讲要约人拟好一份合同(要约)希望别人签约而发出合同(要约):要求要约的内容要具体确定;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就受该意思拘束;可以撤销,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前到达。

  2、合同的承诺:简单地讲受要约人同意签约,受要约人向要约人作出表示同意要约,并在规定的期限到达要约人。

  三、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

  1、要约邀请是指一方邀请对方向自己发出要约,而要约是一方向他方发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2、要约邀请是一种事实行为,而非法律行为。要约也不是法律行为,它只是民事法律行为的构成要件之一的意思表示;

  3、要约邀请只是引诱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在发出邀请要约邀请人撤回其中邀请,只要未给善意相对人造成信赖利益的损失,邀请人并不承担法律责任,以下四个法律文件为要约邀请: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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