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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登记证丢了怎么办

2019-11-27 1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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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我国纳税人是应将税务登记证件正本在其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办公场所公开悬挂,以便检查的,因此一般情况下税务登记证是不会弄丢的,但是在需要携带税务登记证去办理相关业务,或者更换经营场所时,税务登记证极易丢失,那么税务登记证丢了怎么办?以下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内容。

  一、税务登记证丢了怎么办

  要先去税务局办理挂失程序的,自丢失证件的15天之内去税务局办理,然后登报说明。要将你纳税人的名称,税务登记名称和号码,证件有效期,发证机关名称在税务局认可的报刊上作遗失声明。然后凭遗失声明去税务局补办。当然这个是需要费用的 ,在税务局挂失的话,也是要罚款的。时间大概是一个月左右吧。

  税务登记证丢了怎么办


  法律依据: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遗失税务登记证件的,应当自遗失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15日内,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如实填写《税务登记证件遗失报告表》,并将纳税人的名称、税务登记证件名称、税务登记证件号码、税务登记证件有效期、发证机关名称在税务机关认可的报刊上作遗失声明,凭报刊上刊登的遗失声明到主管税务机关补办税务登记证件。

  二、纳税机关的检查内容有哪些

  1、检查纳税人的帐簿、记帐凭证、报表和有关资料,检查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帐簿、记帐凭证和有关资料;

  2、到纳税人的生产、经营场所和货物存放地检查纳税人应纳税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检查扣缴义务人与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经营情况;

  3、责成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提供与纳税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文件、证明材料和有关资料;

  4、询问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与纳税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问题和情况;

  5、到车站、码头、机场、邮政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检查纳税人托运、邮寄应纳税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的有关单据、凭证和有关资料;

  6、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凭全国统一格式的检查存款帐户许可证明,查询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帐户。税务机关在调查税收违法案件时,经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可以查询案件涉嫌人员的储蓄存款。税务机关查询所获得的资料,不得用于税收以外的用途。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税务登记证丢了怎么办的内容,纳税人遗失税务登记证件的,应当在15日内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找法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您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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