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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出具的民事调解书后还能上诉吗

2023-02-19 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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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院出具的民事调解书后不能上诉了,因为调解书在双方当事人签字后,就具有法律效力,对于生效的调解书是不能提起上诉的。不过如果有证据证明调解书的内容违反法律的,或者说调解违反自愿原则,当事人可以申请再审。

法院出具的民事调解书后还能上诉吗,民事调解书写作方法

  一、法院给出了民事调解书还可以再上诉吗?

  您好!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第二百零一条、第二百零二条 :双方当事人签收法院出具的调解书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不能对生效的调解书提出上诉。但是,如果调解时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内容违反法律的,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再审予以纠正,即可以再进行上诉,但有关解除婚姻关系的调解书不得再审。

  二、民事调解书写作方法

  1.标题和编号。标题由法院名称和文书名称组成。编号由年度、院名简称、文书简称和文书顺序号组成。

  2.诉讼参与人(原告人、被告人)身份等基本情况,写法与第一审普通程序民事判决书相同,可参照。

  3.案由。一审民事调解书要直接写明案由。如“案由:离婚”。

  4.事实。调解书事实的写法,应视具体案件而定:如先写明标的物的名称、数量、所在地,再写明纠纷的原因、过程和现状,以及双方的请求和所持的理由。

  在写法上,一般采取把双方争议的事实和法院认定的事实综合在一起写。它不像判决书那样把事实写得很详细,而是力求高度的概括和凝练,在简明上见功夫。

  5.理由。调解理由,是指人民法院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根据法律,针对当事人争议的问题,作出公正合理的评定,从而讲明道理,分清是非,表明态度。

  案情简单,协议达成也顺利的,可以不写理由,或者调解理由从简,与事实写在一段里。但是,案情比较重大复杂的,当事人要求法院明辨是非的,以及经济纠纷案件,则应当另起一行写明调解的理由。

  6.协议内容。这是指当事人在自愿合法的原则下达成的解决纠纷的一致意见。有两方面的具体内容:一是案件实体问题的解决意见,二是诉讼费用的负担。

  7.注明文书效力。在诉讼费用负担的左下一行写明:“本调解书与判决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8.合议庭组成人员或者独任审判员署名;达成协议的时间,并加画人民法院院章;书记员署名,加盖“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字样的印戳。

  三、民事调解书相关区别

  首先,解决纠纷的方式不同。找法网提醒您,民事调解书反映的是人民法院依法进行调解,促成双方当事人自愿、合法地达成协议的内容;民事判决书反映的则是人民法院依法以判决的形式解决纠纷的内容。其次,体现的意志不同。民事调解书在合法的前提下,主要体现了双方当事人的意志,是人民法院依法对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的协议的确认;民事判决书则体现了人民法院的意志即国家的意志。再次,发生法律效力的时间不同。民事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而第一审民事判决书只有在上诉期过后,当事人不上诉的情况下才发生法律效力。可见两者的区别很大。尤其要注意的是法院调解不同于诉讼外调解,它具有诉讼的性质,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因此,民事调解书的制作应与民事判决书的制作一样,引起我们高度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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