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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调解书的效力认定

2019-05-28 17:00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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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过调解结案能化解双方的矛盾,比较彻底地解决纠纷。尤其是在交通事故的案件中,很多人都是愿意小事化无的。想必很多人都想要了解,交通事故调解书的效力认定是怎样的?交通事故调解书不履行怎么解决?交通事故调解如何走流程?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交通事故调解书的效力认定

  一、交通事故调解书的效力认定

  1、调解协议书对双方当事人具有合同约束力。

  (1)法律规定调解协议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后生效,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

  (2)从性质上说,调解协议书是双方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是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具有合同的效力。同时,其又是在公安交管部门的主持下达成的调解协议,因此,调解协议书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除当事人有法定的正当理由外,不能反悔或者不履行调解协议书,从而强化双方当事人的履约意识,维护调解协议书的严肃性。

  2、调解协议书具有法定的证据效力。

  调解协议书是人民法院处理交通事故赔偿争议案件的重要证据,如果没有其他证据证明调解协议书无效或者是可撤销的,所以作为人民法院裁判的依据。

  二、交通事故调解书不履行怎么解决

  调解书或调解协议生效后,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1、法院的调解书与判决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2、《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

  (1)第二百三十四条人民法院制作的调解书的执行,适用本编的规定。

  (2)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3)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三、交通事故调解如何走流程

  1、告知道路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2、听取当事人各方的请求;

  3、根据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事实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确定当事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4、计算损害赔偿的数额,确定各方当事人各自承担的比例,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执行,财产损失的修复费用、折价赔偿费用按照实际价值或者评估机构的评估结论计算;

  5、确定赔偿履行方式及期限。

  根据以上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内容可知,交通事故调解书对双方当事人具有合同约束力,具有法定的证据效力。希望上文的的内容会有所帮助。还有其他需要了解的法律知识,欢迎上找法网的法律平台,我们的律师会对于疑问进行专业的咨询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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