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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明确规定不存在分包,但法院因承包商提出内部分包协议而认定主合同无效是否合法?

2022-07-30 10:52:2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
    (五)项的规定,认定无效: 
    (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
    (二)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
    (三)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 对只涉及当事人之间利益的一般无效合同,主张合同无效,是为了通过确认合同无效,而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或使其承担相应的债务,此时主张合同无效的主体,应当是无效合同的当事人
  • 承包工程合同的有效条件包括行为人具相应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公共利益等。而建设工程合同还应满足下列条件:行为人具相应的缔约能力、符合基建程序。 承包工程合同无效的认定条件有:
    1、合同主体不具建筑活动主体资格;
    2、违反国家规定程序与国家批准计划;
    3、全部工程予以转包;
    4、全部工程以分包名义转包给第三人;
    5、总承包人私自将部分工程分包;
    6、分包单位再分包或分包单位无相应资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