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个人账户咨询

2017.01.14你好,我怀孕了,公司还不知道。另外,最近听说公司要注销,我的合同明年3月到期,公司打算等我的合同到期后再注销公司。这样公司会赔偿我吗?我的医疗保险三月份才一年。我的医疗保险和产妇津贴还能拿到吗?

2021-05-08 21:34:2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用人单位违背劳动法律的规定,不缴纳或不按规定缴纳都是违法行为,均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如果劳动者要求其补缴或者支付相应的补偿金,单位拒绝的劳动者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仲裁。
  • 如果你参加了社保五险,那么就按照法律规定,可以领取相应的社保津贴
  • 你好这在劳动法规定之中吗?现在单位没给上我该去哪里要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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