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已经跟老板说了离职,但是公司刚刚给我办了五险一金,让我去交材料,17号前去,但是我20号离职,那我还要去交材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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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员工应当注意以下事项:提前三十日将离职信息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严格遵守与原单位签订的竞业限制条款;竞业限制期满后,员工也应当保守原单位的
商业秘密,在新单位工作过程中不擅自使用原单位的商业秘密,直至其商业秘密被公开。
1、首先,员工准备离开公司前,应当提前通知原单位
2、其次,如果原用人单位和员工在《劳动
合同书》中或与公司签订的其他《保密协议》中,对员工的
竞业禁止义务做出合法、有效明确约定的,员工应当严格遵守。
3、最后,企业到新单位入职后,也应当依据诚实信用原则和职业道德保守原单位的商业秘密,在工作中不擅自使用原单位的商业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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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所以没有社保内容的劳动合同是违法的,但是不能说无效,因为无效部分只要不影响有效部门。
但是员工可以以此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单位支付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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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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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