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个人账户咨询

你好,律师,我想商量一下,我在做销售。 如果因为销售不良而被辞职的话,应该有补偿金吗

2020-02-17 12:03:4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公司应该按照劳动合同支付工资,其行为已构成违约.除了补发拖欠的工资外,还应支付25%的额外经济补偿金.你的理解是对的.
    2.一般不会得支付.因为规定劳动部门可以责令支付相当于工资和经济补偿金总和1至5倍的赔偿金,是可以不是必须,劳动部门一般不会主动这么做.
    3.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未提前通知的要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
  • 如果单位不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等情形将你辞退,通常应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经济补偿标准: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工作不足6个月的,补偿半个月工资。2011年7月1日前未上的社保,如按当地社保规定,能补缴的,可要求补缴,不能补缴的,可要求赔偿损失。
    2011年7月1日后的未上社保,可要求单位补缴。
  • 单位无故辞退员工,是要补偿的,这个我国法律有明确的规定:
    我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1、未提前一个月通知:赔偿1个月补偿金;这条对。
    2、赔偿金和补偿金只能得到其中的一种;不能两样都给。如果确认企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企业应当向你支付2倍的赔偿金,即2个月的工资。
    3、如果企业额外支付你一个月工资,加上给你支付的经济补偿金,你可以得到2个月的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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