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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补缴条件

2021-11-07 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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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积金缴纳是一种很常见的行为,一般来说,公积金缴纳要按照公积金缴纳相关标准来进行缴纳,那么对于公积金缴纳来说,如果没有及时的去缴纳,应该怎么样去补充呢?接下来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带来公积金补缴条件的详细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公积金补缴条件


  可以,住房公积金补交条件为:

  1、单位已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及专办员注册登记。

  2、补缴职工在单位名下。

公积金补缴条件

  二、购买住房

  1、职工购买商品住房(不含商住楼和用于营业目的住房)且不需要办理公积金贷款时,可选择:(1)在办理房产证前提取公积金,提供国家建设(房产)行政部门认可备案的《商品房购销合同》和有效付款凭证,可以提取购房合同当月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余额;(2)在办理房产证后提取公积金,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可以提取《房屋所有权证》签发当月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余额。

  2、购买公有住房的,提供《公有住房出售评估表》和缴款凭证或银行出具的资金到位证明书;购买二手房的,提供房屋买卖契约和契税完税凭证。可以提取有效批准文件当月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余额。职工也可在办好房产证后提取公积金。

  3、对异地购房、集资建房、拆迁安置住房等情况提取住房公积金,凭新领取的《房屋所有权证》办理。

  4、职工购买自住住房,需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如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帐户内公积金数额较多,可以同时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部分资金用于支付购房款。但提取后贷款申请人夫妻双方公积金帐户内的余额均须保留6个月以上的缴存数额。

  三、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1、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

  2、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3、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行政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4、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6、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提供未就业证明;

  7、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证明;

  8、户口迁出本省行政区域的,提供迁移证明;

  9、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贷款合同;

  10、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资收入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

  11、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12、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提取的其他情形。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公积金补缴条件的相关内容,我们购买公积金的过程中,一定要符合相应的条件,只有这样才能够让公积金不出问题。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找法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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