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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公积金提取条件

2018-07-26 1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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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公积金,很多童鞋都觉得公积金的钱是睡眠资产,一天做不了房奴就只能让它躺在公积金中心。其实不然,公积金的作用大着呢。买房需要它、租房也需要它、甚至是修房子它也可以帮助我们。今天找法网小编为大家介绍,北京公积金提取条件。

  北京公积金提取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6、租房自住的;(职工本人及配偶在北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或商品房,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7、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8、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9、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10、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11、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12、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职工符合本办法第四条1、5、6、7、8情形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配偶可以同时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北京市公积金提取流程:

  1、住房公积金提取,一般由所在单位代为办理。申请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供所需材料

  2、由单位按规定审核同意后开具一式三联套写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加盖预留印鉴后到所属管理部办理提取手续

  3、管理部人员对其提取材料、额度、次数、个人账户信息等内容进行审核。对于符合提取条件的,办理提取手续;对于审核不准予提取的,告知不准予提取的原因;对于特殊情况不能及时答复的,应请示管理部主任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部门,并在三日内给予单位明确答复。

  4、对于符合部分提取条件的,管理部人员应依据提取材料在系统中录入相关信息,为首次提取的职工个人建立《住房公积金提取记录单》,并在购房发票(或购房收据)上加盖“已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字样的印章。

  5、管理部人员录入《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并确认个人储蓄账户

  6、提取确认后,管理部人员打印《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一份、《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一式两份,销户提取的,还需打印《个人住房公积金销户结息单》

  7、提取确认后,管理部人员打印《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一份、《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一式两份,销户提取的,还需打印《个人住房公积金销户结息单》

  8、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计处接收管理部上报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数据,按银行分类汇总,核对无误后,办理资金的划拨,提取款项在3个工作日内划入指定的个人银行储蓄账户

  9、个人提取:当个人和单位就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发生争议,单位不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时,管理部应予协调。协调不成的,管理部依据《提取管理办法》的规定,经管理部主任审批后,可直接为职工个人办理提取并书面通知单位。职工个人办理时,须上述关材料到管理部提出申请,提取流程与单位提取流程一样。

  以上就是北京公积金提取的条件,希望可以帮助大家详细了解北京公积金提取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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