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厦门公积金提取材料

2019-11-27 16:39
找法网官方整理
浏览 9898

  随着社会的发展,劳动者工作对于用人单位的要求也是对越来越高,不仅是在考虑公司给到的工资待遇如何,还有更重要的就是福利待遇,有没有五险一金这类的。在五险一金中,一金就是公积金。那么在厦门公积金提取材料?以下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内容。

  一、厦门公积金提取材料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

  1、《厦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申请表》(单位核实并盖公章或财务专用章或人事部门章);

  2、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厦门公积金提取材料

  ①本人办理:提供本人身份证;

  ②委托办理: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

  3、提取金额需转入本市同名银行卡的,应提供本人的同名银行卡原件和复印件;

  4、提取人为购买人配偶的,应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5、提取原因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①购买自住住房尚未办理土地房屋权证的,提供经房地产交易登记机构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购房发票;

  ②购买自住住房已办理土地房屋权证的,提供土地房屋权证、完税发票或免税证明;

  ③房屋被征收时选择房屋产权调换且有补交差价的,提供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交款发票或交款凭证。

  6、其他证明材料:

  ①职工在非本市贷款购房的,须提供借款合同原件;

  ②职工在省外购买自住住房的,还须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本人或配偶的户籍或工作关系在所购房屋所在地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二、厦门公积金提取流程

  1、职工到个人住房公积金所在银行的柜台,领取《厦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申请表》(该表单不支持打印,需现场领取);

  2、职工如实填写申请表;持规定的提取材料,向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提交工作单位核实,并在相应栏内加盖单位公章或者财务章确认;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已转入托管户的,职工持规定材料,直接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

  3、职工持规定的提取材料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提出申请;

  4、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窗口人员审核并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予提取的决定,通知申请人;

  5、职工持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同意的《厦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申请表》、身份证到住房公积金缴交银行网点办理提取手续;自动转账至同名银行卡的,由公积金中心通过电子授权指令,将审核提取的金额直接转账到职工本市同名银行卡,职工不需到银行办理提取手续。

  三、厦门公积金提取规则

  为防范资金风险,更好地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互助作用,确保我市住房公积金平稳健康运行,现将我市《职工购买自住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审核办事指南》暂时恢复为“购房提取金额为截至购房合同签订日期或购房发票开具日期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余额,最高不得超过购房实际支付的总价款或当期的实际费用支出。同一套住房只能提取一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组织对政策作进一步评估论证,再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关于厦门公积金提取材料以及相关知识。我们提取公积金的时候,带好公积金提取需要材料按照流程一步步进行就可以。当然公积金提取首先条件就是缴存要满一年期限。还有其他需要了解的法律知识,欢迎上找法网进行咨询解答。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文章内容提及知识不够全面,如情况复杂请尽快咨询律师。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