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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政审通过后不去的后果

2019-06-25 0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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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都知道要想成为公务员,就得参加公务员考试,除此之外,还得参与政审。虽然公务员选拔的竞争十分激烈,但是现实中有一部分人在通过了公务员政审后,却放弃了入选名额,那么公务员政审通过后不去的后果?下面就跟随找法网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

公务员政审通过后不去的后果

  一、什么是政审

  政审即公务员政治审查,在体检合格之后进行。主要考察考生本人思想进步、品德优良、作风正派,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

  二、公务员政审内容有哪些

  1、考核的对象是经考试、体检合格的人员。

  2、考核的内容为德、能、勤、绩四个方面。

  德:主要指政治思想表现、工作作风、职业道德和品德修养;

  能:主要指从事本职工作所具备的基本能力和应用能力;

  勤:主要是事业心、工作态度和勤奋精神;

  绩:主要是工作实绩,包括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和所产生的效益。

  考核的重点:被考核人的工作实绩和与拟补充职位相关的实践经验。

  考核结果:分合格和不合格。

  3、报考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视为考察(政审)不合格:

  (1)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

  (2)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参加罢工的;

  (3)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

  (4)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

  (5)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或集体资财的;

  (6)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

  (7)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

  (8)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9)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

  (10)因政治、经济和其它问题正在接受审查且尚未有结论的;

  (11)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

  (12)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13)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14)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和学籍的;

  (15)在国家法定考试中有严重舞弊行为的;

  (16)曾受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处分的;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受到“记过”以上校纪处分且尚未解除的;

  (17)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辞退的;

  (18)上一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或上两年年度考核两次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的;

  (19)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20)有配偶、直系亲属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徒刑且正在服刑,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等情形,报考政法机关的;有配偶、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正被立案审查,有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正在服刑等情形,报考相关政法机关的;

  (21)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不宜担任公务员职务的。

  三、公务员政审通过后不去的后果

  公务员政审通过后不去,有可能会被记录诚信档案,影响以后的公务员报考。

  综上所述,公务员如果通过了政审,证明你已经通过了公务员选拔,能够加入公务员队伍。但是公务员政审通过后不去,有可能会被记录诚信档案,影响以后的公务员报考。假如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想了解,欢迎登录找法网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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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公务员政审公务员政审不许通过是否合理?
1、公务员为非农业户口性质,迁移户口后,也只是在本村挂靠,不属于本村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能享受本村的集体利益分配;  2、如果当事人所述的情况属实的,可以向户口所在地的镇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反映,也可以向市(县)级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反映。  《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确定办法》的规定:  第四条普通成员是指拥有土地共有权、保留型土地使用权、承包经营权、集体资产管理与处置的参与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项完整权利,承担完全义务的农村居民。  保留型土地使用权指除承包地经营权外,已实际取得和保留的宅基地、林盘地、自留地等土地使用权。  本办法所称普通成员等同与其他法律法规所称的农村集体组织成员。  第五条特殊成员是指拥有土地共有权、土地使用权、承包经营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完整权利的一项及其以上,并承担相应义务的公民。  第九条普通成员资格因下列情形而丧失:  死亡或符合民法规定宣告死亡条件的;  取得其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  全家迁出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的;  未在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生产、生活,未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形成权利义务关系,不以该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土地为基本生活保障的;  因城市扩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过明晰产权转变为城市社区的;  因政府行为、国防建设导致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解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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