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法咨询

你好,我在原公司工作了14年,签了一份没有固定期限的合同。2019年8月被其他公司收购。现在新公司要求重新签订合同,但提供的职位比以前低,即降职不降薪。如果我接受,我可以要求签订没有固定期限的合同吗?如果不接受,可以要求公司赔偿吗?赔偿的标准是什么?谢谢你。

2022-08-03 10:46:4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司辞退合同未到期的员工,应该补偿情况如下: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即根据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补偿两个月的工资
  • 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辞退是否可以要求赔偿,要是看员工是因为什么被单位辞退的。辞退员工,根据辞退的原因不同相应的补偿也不同。无故辞退员工,单位需要支付双倍的经济性补偿。
    合同到期辞退员工,单位需要支付经济性补偿。单位经济性裁员,辞退员工需要支付经济性补偿。员工严重违反公司纪律,单位不需要支付补偿
  • 降薪一般是没有赔偿的。降薪均为劳动合同的实质内容变更,必须以劳动合同作为约定的先行依据或有调整岗位的法定理由,否则你有权拒绝,要求公司按原劳动合同继续履行。若公司不同意,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要求恢复原岗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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