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法咨询

本月27号我收到了通知,不要改为30号。 我问了上司发生了什么。 我说了不改变技术。 我来了也有8个月了。 我能拿到经济补偿金吗?

2020-04-13 20:50:5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

    (1)工作年限的计算标准是: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按半个月工资标准支付。

    (2)月工资的计算标准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济补偿金的月工资为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本人月平均工资,工资计算标准最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 经济补偿金是劳动法规定的对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强令侵害者即用人单位给付的一项费用。通常情况下,用人单位如果存在没有按时发放劳动者的工资、克扣劳动者的工资、单方面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灯光等情况是,劳动者可以依法请求佣人单位向其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具体的经济补偿金的数额在劳动法中有详细的规定。

  • 1、劳动者在劳动仲裁期间没有提赔偿金要求,在上诉时提出,法院没有处理,让劳动者先行仲裁后再审理。这是对的。因为上诉二审只针对一审判决。应该先行仲裁后再审理。
    2、既然法院已裁定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的退回及发最低工资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那么,重新申请仲裁这个赔偿金要求,当然应该会获得法律的支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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