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律师咨询

你好,我想问一下,女方离婚不是男方同意的,一个女儿四岁。她上过一次庭,没有被判离婚。原因是什么?起诉六个月后她还会在调解吗?这次能离婚吗?女方可以要孩子吗?

离婚
2021-01-19 22:47:4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保护公民的离婚自由权,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 法律上判决由哪一方抚养孩子的原则就是看哪一方对抚养孩子更有利,主要看双方、经济、文化、教育、素养、工作,陪伴孩子时间的长短、孩子的年龄是否在哺乳期内等综合考虑确定哪一方对今后孩子的成长更有利。
  • 法律上判决由哪一方抚养孩子的原则就是看哪一方对抚养孩子更有利,主要看双方经济、文化、教育、孩子的年龄是否在哺乳期内等综合考虑确定哪一方对今后孩子的成长更有利。如果女方条件更好,可以判给女方抚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