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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感情破裂,想离婚!丈夫不同意把h的孩子给我,该怎么办?协议怎么制定?

离婚
2021-04-10 15:19:4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夫妻感情如果已经破裂且无和好可能,可以离婚。共同财产应依法分割,无过错方可争取适当照顾。如果协商不成,可约见律师,详述情况,请律师分析并协助制定处理方案。律师费参考按政府指导价的标准收取,可据复杂程度和当事人需求适当调整。
    如果您需要律师服务,可以预约面谈,了解详情后再定收费方案。

  • 1、一般情况下,第一次起诉离婚的,法院判决离婚的可能性较小;因此,原告一方如果坚持离婚的,可以在第一次判决书生效之日起6个月后再次起诉离婚;
    2、如果夫妻一方有家庭暴力、赌博、吸毒等恶习且屡教不改的、感情不合分居达两年的、与他人同居等情况且感情确已破裂的,法院一般会判决离婚。
  • 我国法律规定了两种离婚方式,一种是去民政局协议离婚,另一种是去法院诉讼离婚,其中去民政局协议离婚只适用于,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已经达成协议的情况下,好聚好散和平分手。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