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律师咨询

我是女方的客户,男方在她结婚的时候给了她彩礼。现在结婚一年了,家里有点困难。可以向父母要彩礼补贴家里吗?

2021-04-17 14:49:5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订立男女双方虽然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仍应保护给付彩礼一方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双方履行结婚登记手续表明双方已经形成了法律上的夫妻关系,但是,在我国,由于各地的风俗习惯不一样,在广大的农村地区,人们更看重的是举行婚礼这一仪式。
    如果双方确未共同生活,既没有履行夫妻之间的实质权利义务,也无夫妻之间相互扶助、共同生活的经历,则应当考虑此类案件的现实情况。因此,订婚男女双方虽然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并未共同生活的,给付彩礼一方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仍然应得到法律的保护。
  • 如果已结婚的,原则上彩礼不予返还(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例外)。
  • 已经结婚彩礼无需返还,除非支付彩礼导致家里经济困难,但如果这样,男方要举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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