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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0月打算加入化妆品店,在没有合适的地方开店的时候交了加盟费,开了收据,但是加盟合同上没有公司的盖章和地址,现在等了8个月,想退还加盟费,公司说不退款,怎么办?

连锁加盟
2021-07-13 09:40:2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只要是符合法律规定的特许加盟,在加盟期限期满之前都是可以要求解除合同的;如果能够证明加盟总部存在欺诈故意,还可以考虑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合同。
    解除合同的法律后果一般是就未履行的部分退还加盟费,已经履行的部分加盟应该不会退的,除非可以证明总部构成了根本违约,无法实现合同目的才可以全额退还加盟费。
    撤销合同的法律结果一般是全额退还加盟费,因为被依法撤销的合同自始无效,当然要退还加盟费的。
  • 答案是可以分情况退还加盟费,也就是说,合同约定的无效,合同约定不能退的意思就是解除合同后不退还加盟费,根据法律规定,合同的解除有协议解除和法定解除,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据法律规定行使法定解除权
  • 一般不可以要求退还加盟费。
    1、加盟费属于加盟商向特许商支付的“一次性”费用,只要加盟商已经实际依合同使用特许商提供的商标、商号、经营技术资产并提供相关文件,那么加盟费的价值就已经实现,故解除合同时,不能要求退还加盟费。
    2、但有下列情形而解除合同的,通过诉讼还是有可能要回加盟费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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