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代理咨询

我还在一家餐饮管理公司签了一个品牌加盟的地区代理,她们企业有很多品牌加盟。近期我发现了我的地区内开过一家与我签订企业的另一个知名品牌,仅仅名称不一样,菜肴线彻底一样,乃至新开业的比我的还丰富多彩,危害我的做生意了。求教诸位刑事辩护律师给解达,她们算侵权行为吗?我该怎么做!感谢!

刑事辩护
2021-07-23 07:05:16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侵权人通常需要对权利人进行赔偿。赔偿是保护著作权人合法利益、制止不法侵权的有力措施,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对侵犯著作权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造成的损失如何计算作了详细的规定:  
    (一)权利人的实际损失,可以根据权利人因侵权所造成复制品发行减少量或者侵权复制品销售量与权利人发行该复制品单位利润乘积计算。发行减少量难以确定的,按照侵权复制品市场销售量确定。如果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违法所得无法确定的,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请求或者依职权确定赔偿数额。人民法院在确定赔偿数额时,应当考虑作品类型、合理使用费、侵权行为性质、后果等情节综合确定。  
    (二)权利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对侵权行为进行调查、取证的合理费用,包括律师费用,都被计算在赔偿范围内。
  • 侵权行为一般界定为:行为人侵害法律所确认和保护的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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