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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起,我在网上写了一张借书单,用传真同声传译完成的合同,他要我付3000定金,我没有交。他说这是我的违约,违约金是10000元。当时没有电话联系。已经超过8个月了。我想问一下,合同有效吗?

2022-03-11 07:43:4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合同法》第116条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从本条规定可以看出,合同中可以同时并存违约金和定金
  • 哪怕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该合同也将依法生效。根据《合同法》规定,合同可以约定违约金条款,或赔偿损失的计算方法,但并不是必须,在合同没有约定时,可以适用合同法规定的违约责任条款追究对方责任。
    故只要合同是依法成立的即为生效合同,除非特殊情况规定了按照法律和行政法规办理登记手续才能生效
  • 认定借款合同的效力要从两个方面进行判断。一是否具备生效的条件,合同生效的条件有:合同当事人双方是否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合同内容是否违反法律行政法规。
    二是合同是否存在合同法规定的合同无效的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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