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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南京加入了炸鸡队。特许经营费是57000”,合同已经签了,我现在不想做了,我能退吗

连锁加盟
2022-05-27 06:53:2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答案是可以分情况退还加盟费,也就是说,合同约定的无效,合同约定不能退的意思就是解除合同后不退还加盟费,根据法律规定,合同的解除有协议解除和法定解除,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据法律规定行使法定解除权
  • 加盟费可以要求退还的。根据《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特许人和被特许人应当在特许经营合同中约定,被特许人在特许经营合同订立后一定期限内,可以单方解除合同;该条款实质是对“冷静期”的规定,目的是为了保护被特许人,以缓冲被特许人的投资冲动,赋予被特许人可以反悔的权利;因此在合同签订的合理期限内即使双方当事人未约定此条款,被特许人仍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 协商不成可起诉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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