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考核咨询

你好,我在公司工作。公司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已过三个月。现在公司说我不认识我的工作。现在有人建议我辞职或减薪。我怎样才能要求赔偿。

2022-03-28 10:16:2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试用期离职不需要赔偿单位,不过如果是在职期间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要求赔偿。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关于试用期辞退有否补偿的问题,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等等
  •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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