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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因生产不稳定而休假,并在周日补休,是否合理?

2022-05-13 15:02:5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在法定节假日,必须安排劳动者休假。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这就是说,在法定节假日,要么安排职工休假,要么安排职工加班,并支付3倍工资,没有第三种选择,即不存在补休之说。以补休取代300%加班工资的做法,是违法的
  • 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补休可以代替加班工资,但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和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不可以代替加班工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 你好,休息休假管理制度如下: 1、对于休息日安排工作的,只有在不能安排补休的情况下,才支付加班报酬(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对于法定休假日安排工作的,无论是否安排补休,都需要按照规定支付加班报酬(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 2、我国的法定节假日根据《劳动法》第四十条规定,有元旦3天、春节7天、国际劳动节3天、国庆节7天;根据 2008年1月1日施行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还包括清明节3天、端午节3天和中秋节3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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