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民事起诉离婚的程序

2021-10-28 10:32
找法网官方整理
浏览 9898

  对于离婚案件来说,离婚案件是属于民事案件的范畴,一般的民事案件都是需要进行民事起诉的,那么民事起诉的话,这肯定需要一个起诉状。那么民事起诉离婚的程序是怎样呢?接下来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带来民事起诉离婚的程序的详细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民事起诉离婚的程序

  法院离婚诉讼程序为: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及相关证据起诉;人民法院进行审查决定是否立案;立案后人民法院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被告作书面答辩;开庭审理;不服判决的提起上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民事起诉离婚的程序

  二、一方起诉离婚另方失踪了怎么办

  第一步,一方当事人向法院立案起诉离婚。

  第二步,法院按一方当事人提交的邮寄地址送达法律文书,若被退回,初步证实对方下落不明。

  第三步,由起诉方当事人或法院向有关部门收集另一方当事人下落不明的补强证据,进一步认定对方法律文书地址无法直接送达。

  第四步,由法院在公告栏和相关媒体上刊登公告,进行公告送达。在公告中告知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以及不及时参与诉讼的法律后果。公告其国内案件为六十日,涉外案件为六个月。

  第五步,公告期满,视为送达,进行缺席开庭和判决。一般会判决离婚。

  三、一方起诉离婚诉讼费由谁承担

  1、离婚案件的起诉费用,由原告预交。预交确有困难的,可以在预交期内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原告在预交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经人民法院再次通知后仍不预交,或者申请缓、减、免交诉讼费用未获人民法院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按自动撤回起诉处理。

  一方起诉离婚诉讼费谁出

  2、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6个月内又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一般民事案件审结时,诉讼费用由败诉的当事人负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分担。但是离婚案件审结时,诉讼费用的负担,则由人民法院视案件的具体情况而定。当事人根据人民法院的决定,负担诉讼费用。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民事起诉离婚的程序的相关内容,民事案件的起诉要符合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找法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文章内容提及知识不够全面,如情况复杂请尽快咨询律师。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