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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房东借给我的房租合同中没有规定我不允许吃饭,我原来是个百货公司,现在想换饭做饮料,房子修好后,房东停止允许,因为我不能经营,这个案子可以赔偿我的损失吗?

2020-09-15 19:15: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屋租赁合同是指房屋所有人与承租人之间,就将所有人(出租人)所有或共有的房屋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支付租金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所达成的协议。为预防房屋租赁纠纷,稳定房屋租赁秩序,许多地方规定,城市私有房屋租赁须经公证机构公证。  房屋租赁合同公证由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管辖。申办房屋租赁合同公证,当事人应当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代办的,代理人应提交身份证件和授权委托书;  
    (2)出租房屋的所有权证书及复印件;  
    (3)出租共有的房屋应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书面意见;  
    (4)草拟的房屋租赁合同(当事人可以请公证机关代为草拟);  
    (5)单位租赁私房的,承租方应当提交房屋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外地的个体工商户租赁经营用房的,应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其进城经营的证明;  
    (6)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 根据合同法相关法律规定,出租方违反合同相关条款,就按照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处理;如果合同中没有具体约定违约赔偿条款,当事人可通过协商来确定违约责任。造成承租人损失的,承租人可要求其赔偿实际损失。
  • 看具体违约,比如房东在收了定金后反悔,那么房东需要赔偿定金损失。房东提前收房违约的,在合同中约定违约责任和赔偿的按约定。房东不履行出租人的义务时,租客解除租房合同,由于房东不履行出租人的义务导致租户损失的,房东需赔偿损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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