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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和房东签订了租赁合同,从2018年3月25日开始,现在不想租他的房子,口头说不租的话合同就无效了,这个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2021-04-29 17:05: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电子合同的成立只是意味着当事人之间已经就合同内容达成了意思表示一致,但合同能否产生法律效力,是否受法律保护还需要看他是否符合法律的要求,即合同是否符合法定的生效要件。电子合同的成立并不等于电子合同的生效,电子合同的生效,是指已经成立的合同符合法律规定的生效要件。虽然我国的《合同法》没有对合同的生效做出具体的规定,但是电子合同是一种典型的民事法律关系。我国的《民法通则》第55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以下几个要件: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所以是有法律效力的
  • 这实际上是对转租合同效力认定的一个问题。对于此问题不能简单的一概而论,应该从不同的角度进行分析。转租合同生效应当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1、原房屋租赁合同有效且在租赁期间内;
    2、经出租人同意。此处的出租人同意可以是在原租赁合同中加以约定,也可以是在承租人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后,出租人事后进行追认。等等
  • 你好,你实际租赁期限是否与合同约定的不一致呢?一般来说以合同约定的为主,建议协商解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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