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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个人签了劳动合同,签了一年,交了五千押金。合同上说不工作三个月就不还押金。现在工作一个月也不交押金。一周前说了。现在他去法院控告。我们该怎么办

劳动合同纠纷
2021-05-04 06:46:14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关于押金担保的范围,因合同的性质不同而有所差异。具体来说,租赁、承包合同的担保范围是:

    (1)租金、上缴的承包利润;

    (2)租赁物、承包物的返还;

    (3)不履行债务的损害赔偿

    旅客住店合同的担保范围是:

    (1)房价;

    (2)退房;

    (3 )其它不履行债务的损害赔偿。

    住院医疗合同的担保范围是:

    (1)住院费、医疗费;

    (2)退病房;

    (3)其它不履行债务的损害赔偿。
    劳动合同的担保范围最小, 即只担保受雇人不当履行职务时的损害赔偿。

    债务人一旦交付押金,押金合同即告成立并生效,对当事人双方发生预期的法律效力。
  • 押金有担保的效力,类似于定金,定金分预约定金、履约定金和违约定金,如果没有签订合同的话是预约定金,定金担保是合同的签订,如果是违约定金的担保的是合同的履行,个人认为你的押金是预约定金,如果合同因为你的原因导致不能签订,那么押金无权要回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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