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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广告行为有哪些

2019-05-28 16:50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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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的身边到处都存在着广告,广告是最大、最快、最广泛的信息传递媒介。广告可以给人们的生活带来很大的影响。想必很多人都想要了解,虚假广告行为有哪些?如何处理虚假广告?虚假广告的民事责任标准是怎样的?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虚假广告行为有哪些

  一、虚假广告行为有哪些

  1、广告主介绍的商品、服务本身即是虚假的。

  (1)广告中有关商品质量、性能、功效等的说明,不符合商品的实际质量、性能、功效等。

  (2)擅自改变食品、药品、农药等特殊商品的《广告审批表》批准宣传的内容,进行虚假、夸大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3)利用虚假广告招生办学、培训技术。

  (4)发布虚假的“致富信息、实用技术”广告骗取钱财。

  (5)无商品可供,或以次充好,以邮购为名骗取购物款,非法牟利。

  2、广告主自我介绍的内容与实际不符。

  (1)谎称自己已取得生产许可证、商品注册证;谎称产品质量已达到规定标准、认证合格,并获得专利等;谎称产品获奖、获优质产品称号等。

  (2)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科技成果以及假冒他人名义为自己的企业或产品作广告宣传。

  3、对产品、服务的部分承诺是虚假的,不能兑现的且带有欺骗性的。

  二、如何处理虚假广告

  可以投诉,向当地工商部门投诉。

  《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二十四条 经营者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可以根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

  第十四条

  对于无照经营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危险物品肇事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无照经营行为规模较大、社会危害严重的,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无照经营行为危害人体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的,没收专门用于从事无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品(商品)等财物,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无照经营行为的处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虚假广告的民事责任标准

  1、赔偿损失与范围: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此规定可以看作是对虚假广告行为赔偿数额的明确规定。但是此种规定显然有不合理之出。

  2、停止侵害:

  虚假广告行为是一种持续侵权行为,因而广告一旦被认定为虚假广告,则应该禁止继续发布。

  3、返还财产、修理重作更换、支付违约金等其它方式:

  虚假广告的发布通常伴随着支付行为,不排除返还财产的适用。当受害人有特殊需要时,从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不应排除此种方式的适用。

  根据以上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内容可知,虚假广告行为有:广告主介绍的商品、服务本身即是虚假的;广告主自我介绍的内容与实际不符;对产品、服务的部分承诺是虚假的。还有其他需要了解的法律知识,欢迎上找法网的法律平台,我们的律师会对于疑问进行专业的咨询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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