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租赁合同咨询

租赁问题的租赁期限还没有开始。但是,在合同日支付了房租和押金。租赁期限还没有开始,但是在合同日支付了房租和押金。现在家里有问题,不想租这个房子。你能把钱还给我吗?我住了几天。

2021-01-10 15:46:1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房屋承租人要求出租人退还押金、退还预交房租以及支付违约金这三个要求,都是以出租人违反约定单方解除合同为前提条件的。对于出租人的违约事实,承租人是否已经取得、固定有关证据
    如果承租人目前还没有掌握有关证据,就有必要创造和把握最后的机会进行调查取证了。租赁合同中有违约金条款,承租人通过网上银行支付金钱给出租人的记录,出租人要求承租人发账号的短信,仅凭这三个证据,承租人还不能证明出租人违约。
  • 房屋租赁合同签订要注意什么?
    1、合同中应写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及住址等个人情况;
    2、房屋租赁合同中应写明住房具体情况;
    3、合同要写明住房用途;
    4、合同中要约定好租赁期限;
    5、房租及支付方式;
    6、住房修缮责任的承担;
    7、住房状况变更;
    8、转租的约定;
    9、违约责任
    10、租赁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 房屋租赁合同最长租期为二十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第二百一十四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房屋租赁期限超过20年,并非整个租赁合同无效;而是超过20年部分租赁期限无效,也就是租赁期限按20年计算。
  • 在房屋正式交割前,交易双方应当签订一个《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属于不动产租赁合同,是租赁合同的一种。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二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房屋租赁合同是一种承诺合同,也就是说,合同一经签订,即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出租人不仅应按时交付作为标的物的房屋,而且交付的房屋应符合约定的使用目的。

    房屋租赁合同中的出租人一般是房屋的所有人,但并不限于所有人。
    凡对标的物享有合法的使用权的人,都有权将其使用的标的物转由他人使用,成为出租人。承租人不得以出租人不享有房屋的所有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拒绝支付租金,只能要求出租人承担不履行合同的违约责任。
    同时,《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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