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租赁合同咨询

我签了一个一年的房租租赁合同租期一年自2020年4月19日至2021年4月19日合同上写着实行先付款,后使用,以后每次付款需提前一星期,如不续租,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如有一方违约需另付另一方违约金一个月,并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我现在租了半年由于一些原因想不续租了这种情况算我违约吗押金是否可以拿回来

2021-03-11 07:15:2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租赁合同违约,守约方可以要求对方按照合同约定赔偿。但是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发生的损失,守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增加违约金;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违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减少违约金。
  • 合同法没有规定房屋租赁违约金的标准,都是房屋租赁双方自行约定违约金的数量,租赁合同中对违约金有约定,则按约定的金额支付。如果租赁合同中对违约金没有约定,则应按守约方的实际损失来计算赔偿金额。
  • 对于租赁合同中的押金也即我们实务中所称保证金,风险抵押金等。是指当事人双方约定,债务人或第三人向债权人给付一定的金额作为其履行债务的担保,债务履行时,返还押金或予抵扣;债务不履行时,或者存在违约情况时,债权人得就该款项优先受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