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百货公司签订了租赁合同,交了14000元押金,但是现在百货公司还没有开业。我可以退还押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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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的时候签了一年的劳动合同但是房东提前让自己搬走,房东按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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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如果对方因此而不承认曾经收到你的押金,而你又不能提供押金收据,或有其它证据可以证明你曾经交付押金的,则你要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是无法要求退押金的。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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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协商解决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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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