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租赁合同咨询

1.签订立面租赁合同后,出租人是否有权违约。具体原因:我于2009年签订了门面租赁合同,租赁期限为5年。由于当时签订的租金太低,现在应该增加立面租金。如果承租人不同意,其打算通过支付违约金来恢复立面。对不起,可以吗?此外,当时合同中未约定违约赔偿金的金额。违约赔偿金应如何计算?

2022-04-20 08:10:2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合同中没有规定,出租人就必须事先征得承租人同意;如果承租人不同意,出租人就只能继续履行合同。但如果承租人利用租赁的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擅自转租、转借、转让租赁的房屋;擅自破坏租赁的房屋、改变结构、改变用途,或者拖欠房租达6个月之久,出租人就可以提前收回房屋,终止合同了
  • 在一方违约的时候,另一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自己的违约责任,如果租赁合同中对违约金有约定,则按约定的违约金比例支付,一般是根据双方预测的因一方违约可能带来的损失大小来确定的
  • 违约赔偿需要根据具体的违约情况,例如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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