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租赁合同咨询

您好!

????我想咨询一下我家有个池塘,被我小叔抢去了,他还和他朋友,也就是以前的村委书记,自己做了池塘租赁合同,我家有老同合,这构成了侵占罪吗?两份合同上的这件事,我可以告诉这个村委书记吗?合同没有经我们家同意私自做了,这是什么罪?各位社会精英们救救小弟一家吧!

刑事辩护
2019-08-19 18:53:2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认定合同或者部分合同条款无效:
    (1)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法律法规
    法律法规
    注意: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属于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一般属于可变更或撤销的合同,只有在损害了国家利益时,才属于无效合同。
    (2)恶意串通,并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3)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
    (5)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
    (6)对于造成对方人身伤害或者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免责的合同条款。
  • 土地租赁合同违约金:其实违约金的额度法律没有明文限制,这是需要合同双方自愿约定的。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高的话(高于实际损失的30%即为过分高于),发生法律纠纷时,可以要求法官根据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失减少赔偿金额。
  • 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20年。
    《合同法》二百一十五条规定:租赁期限为六个月以上的,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视为不定期租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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