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租赁合同咨询

请问,租赁合同还没有到期,但是我不想租,我可以不付水电费就走吗?

2020-01-26 10:43:34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一,出租方应该按照合同约定,给予承租方违约补偿,承租方同意,可以终止合同。二,租赁合同未涉及双方的违约行为及违约条款,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违约方应对其违约行为对对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对于承租方而言,如果是承租商铺,则以商铺的经营额计算损失;如果是承租住房,则以房租作为计算依据,一般计算时间为一个月。但这并不是法律的硬性规定,请结合当地的司法实践考虑。
  • 先签订租房合同,出租人又租房的,即适用买卖不破租赁。我国《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19条第二款规定:“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因买卖、赠与或者继承发生房屋产权转移的,原租赁合同对承租人和新房主继续有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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