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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留所保释的条件有哪些

2019-10-10 14:11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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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法律规定,在法院尚未判刑之前,刑事案件的嫌疑人、被告人本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以及辩护人可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申请保释。那么拘留所保释的条件有哪些?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

  一、拘留所保释的条件

  取保候审是强制措施中对人身的强制程度较轻的一种,适用取保候审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根据《刑事诉讼法》第51条、第60条、第65条、第75条的规定,对于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的;

  4、对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需要逮捕而证据还不充足的;

  5、法定羁押期限届满尚不能结案的;

  6、提请逮捕后,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需要复议、复核的;

  7、移送起广播后,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需要复议、复核的;

  以上七个条件只要具备其中之一就可以适用取保候审。

  二、保释的方式

  一种是提出保证人担保。也就是说,被取保候审人要提出一个符合条件的人作为自己的保证人,该保证人要承担法律规定的义务,担保被保证人能够做到随传随到。如果被取保候审人违反规定,保证人不及时报告的,要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种是提供保证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取保候审的,交纳一定数额的现金作担保。如果违反有关规定,保证金就会被没收,并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监视居住、予以逮捕。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有关规定,取保候审结束时,应当退还保证金。

  对同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决定取保候审的,不能同时使用保证人保证和保证金保证。

  拘留所保释的条件有哪些?只有在满足了规定的条件后,办理相应的申请保释的手续,同时提供保证人或提交保证金的,那么才有可能获得保释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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