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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朋友因为对方欠他钱,不还,所以带几个有趣的朋友一起去拿钱,在双方谈判中,带走的人打了对方,受了轻伤,现在我的朋友被拘留不到四个月,法院怎么判断呢?

2020-06-08 17:48: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协商无效的情况,可以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支付人身损害赔偿
      向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去法院起诉立案需要有原告身份证明,起诉状,并预交诉讼费用。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你可以直接起诉对你实施侵权行为的人。
  • 您好,对方需要还款的,但是您朋友的做法也不合法。请问 对方伤势如何?警方的处理结果是什么?这个阶段之后律师可以会见当事人,建议您委托律师处理。我需要进一步了解具体情况才能给你更好的建议,
    你方便的话的建议你直接来电我们详细的聊一下具体的细节方面,来电免费。
    如果能够帮助到您,还望您采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