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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质量法中有没有惩罚性赔偿

2019-05-27 1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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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惩罚性赔偿制度加大了对生产者和销售者的惩罚力度,更好地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而产品质量法也是规制市场经济的秩序的重要法律,对保障消费权益具有重要价值。那么产品质量法中有没有惩罚性赔偿?接下来就跟随找法网小编来详细了解一下。

产品质量法中有没有惩罚性赔偿

  一、产品质量要求

  产品质量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符合该标准;

  2、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但是,对产品存在使用性能的瑕疵作出说明的除外;

  3、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

  二、产品质量损害赔偿包括哪些

  1、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

  (1)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

  (2)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

  (3)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2、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生产者能够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1)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

  (2)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的;

  (3)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的。

  3、由于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销售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销售者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生产者也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供货者的,销售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受害人人身伤害的,侵害人应当赔偿医疗费、治疗期间的护理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费用;造成残疾的,还应当支付残疾者生活自助具费、生活补助费、残疾赔偿金以及由其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造成受害人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以及由死者生前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受害人财产损失的,侵害人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应当赔偿损失。

  现行的《产品质量法》没有规定惩罚性赔偿制度,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食品安全法》规定有惩罚性赔偿制度。

  综上所述,目前在《产品质量法》中没有规定惩罚性赔偿制度。但在消费者遇到相关消费权益受损时,同样可以适用消法和食安法规定的惩罚性赔偿制度。若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想要作更多的了解,欢迎登录找法网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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